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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

实验室制样与留样

Laboratory Sample Preparation & Retention

面向矿物、煤炭、粮食、化工原料及其他需要实验室处理的样品,完成接收核对、干燥、破碎、研磨、筛分、混匀和缩分,控制粒度、水分、污染与交叉混样,制备满足检测项目的分析样,同时建立复检样和留样的封装、保存、领用与处置记录。

检测内容
样品接收核对 · 干燥与水分保护
适用对象
矿石、精矿、煤炭和焦炭样品 · 粮食、油籽、饲料和农产品样品
方法标准
GB/T 2007.2-1987 · GB/T 474-2008
报告交付
实验室制样与留样记录 · 样品接收、处理和质量变化表
确认检测需求登记对象、检测目标和报告用途
样品登记登记数量、状态和制样要求
检查检测过程记录检测条件并审核原始数据
出具报告交付结果、附件和技术说明
01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与适用对象

面向矿物、煤炭、粮食、化工原料及其他需要实验室处理的样品,完成接收核对、干燥、破碎、研磨、筛分、混匀和缩分,控制粒度、水分、污染与交叉混样,制备满足检测项目的分析样,同时建立复检样和留样的封装、保存、领用与处置记录。

01项目内容

样品接收核对

核对样品编号、质量、包装、封签、状态和检测项目,记录破损、泄漏或标签差异。

02适用情况

对象与条件

矿石、精矿、煤炭和焦炭样品 粮食、油籽、饲料和农产品样品 化工粉体、颗粒和工业原料样品 检测样、复检样、仲裁样和长期留样

03结果解释

需要注意的限制

体积、密度、吃水及热值等数据受设备校准、温度修正、船舶资料和取样代表性影响,缺少必要参数时只能报告观察值而不能推算结算量;样品代表性取决于批次界定和点位覆盖;无法进入的区域、连续流中未覆盖的时段以及非标准人工取样必须明确限制 样品代表性取决于批次界定和点位覆盖;无法进入的区域、连续流中未覆盖的时段以及非标准人工取样必须明确限制;没有实际见证的时段、未开放的舱罐、未抽取的区域和检验后发生的货物变化,不纳入本次结论 抽样、制样与封样见证结论对应实际到场、抽取、可见或见证的对象与时段,未开箱、未拆卸、隐蔽或不可达部位在报告中单独标注 抽样、制样与封样见证报告记录检查事实和约定评价,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承运、买卖双方及监管机构职责按合同和法规执行

技术说明

检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实施流程

1. 接收核对原始样和制样任务;2. 实施干燥破碎研磨与筛分;3. 混匀缩分并形成分析样;4. 封装留样并登记保存和领用

设备清洁按样品切换

不同批次和高低含量样品之间清洁设备,使用空白检查或预冲洗料控制交叉污染。

易变组分单独处理

水分、挥发物和易氧化项目保留原状密封样,避免常规干燥研磨改变结果。

留样身份持续可追溯

分装袋、容器、库位和领用记录使用同一编号,封签开启和余样返回均登记。

02

适用产品与样品

实验室制样与留样适用于以下产品、样品及技术问题。

适用产品和常见问题

  • 矿石、精矿、煤炭和焦炭样品
  • 粮食、油籽、饲料和农产品样品
  • 化工粉体、颗粒和工业原料样品
  • 检测样、复检样、仲裁样和长期留样
03

送样前需要准备什么

送样信息包括材质、形态、批次、保存条件、目标参数及制样要求。

  1. 01

    带完整标签和交接记录的原始样品

  2. 02

    取样报告、检测项目和制样粒度要求

  3. 03

    洁净制样设备、筛具、容器和包装材料

  4. 04

    保存温湿度、时限和领用处置要求

准备资料样品和资料要求

带完整标签和交接记录的原始样品 取样报告、检测项目和制样粒度要求 洁净制样设备、筛具、容器和包装材料 保存温湿度、时限和领用处置要求

项目结果本页列出的结果内容

实验室制样与留样记录 样品接收、处理和质量变化表 分析样复检样留样清单 保存、领用和处置台账

04

检测项目

01

样品接收核对

核对样品编号、质量、包装、封签、状态和检测项目,记录破损、泄漏或标签差异。

02

干燥与水分保护

根据检测用途选择原状、风干或受控干燥,记录前后质量和处理条件。

03

破碎研磨筛分

逐级降低粒度并检查筛上物,控制设备残留、发热、金属磨损和细粉损失。

04

混匀缩分

对制备样充分混匀并缩分到规定质量,使分析样和留样组成一致。

05

留样保存管理

按样品性质密封、避光、低温或干燥保存,记录库位、期限、领用和处置。

05

检测方法和流程

受理前需要确认什么受理前需确认对象、样品状态、方法适用性和实施条件;具体检测范围、进度与报告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06

检测标准和方法

以下是本页引用的标准与方法资料。具体项目是否适用、采用哪个版本及如何判定,需结合对象、条件和委托要求确认。

4 项标准共列出 4 项标准与方法。

共 4 项

GB/T 2007.2-1987中国标准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现行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用于实验室制样与留样的取样、试样制备和前处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07.2-1987 · 2026-08-23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474-2008中国标准煤样的制备方法现行煤样的制备方法用于实验室制样与留样的取样、试样制备和前处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4-2008 · 2026-08-23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5491-2025中国标准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现行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用于实验室制样与留样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491-2025 · 2026-08-23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6679-2003中国标准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现行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用于实验室制样与留样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6679-2003 · 2026-08-23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资料来源标准和方法来源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26-08-04

大宗商品检验应在合同、信用证、作业规程和适用标准之间确认验收依据,并对货物批次、抽样位置、计量设备、装卸节点和原始记录保持可追溯。

数量、重量、品质和残损结论只覆盖实际见证的货物、舱柜、车辆、时间段和抽取样品;贸易结算及索赔仍需结合合同条款、运输单证和责任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07

报告和检测数据

实验室制样与留样记录
样品接收、处理和质量变化表
分析样复检样留样清单
保存、领用和处置台账
常见报告用途
实验室检测前样品制备复检与争议样品保存制样污染和结果异常追溯
检测结果说明

体积、密度、吃水及热值等数据受设备校准、温度修正、船舶资料和取样代表性影响,缺少必要参数时只能报告观察值而不能推算结算量;样品代表性取决于批次界定和点位覆盖;无法进入的区域、连续流中未覆盖的时段以及非标准人工取样必须明确限制

样品代表性取决于批次界定和点位覆盖;无法进入的区域、连续流中未覆盖的时段以及非标准人工取样必须明确限制;没有实际见证的时段、未开放的舱罐、未抽取的区域和检验后发生的货物变化,不纳入本次结论

抽样、制样与封样见证结论对应实际到场、抽取、可见或见证的对象与时段,未开箱、未拆卸、隐蔽或不可达部位在报告中单独标注

抽样、制样与封样见证报告记录检查事实和约定评价,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承运、买卖双方及监管机构职责按合同和法规执行

08

常见问题

01实验室制样与留样怎样核对送达样品?

核对编号、包装、封签、质量、状态和交接单,异常在开封前拍照并登记。

02实验室制样与留样为什么要记录制样前后质量?

质量变化可反映水分损失、扬尘、洒落和设备残留,是制样过程控制的重要记录。

03实验室制样与留样如何避免不同批次交叉污染?

按样品顺序清洁设备和工作台,高含量样后加强清洗,并使用空白或预冲洗料检查残留。

04实验室制样与留样遇到水分检测怎样处理?

水分样保持原包装密封状态,单独分取并尽快检测,不进入会引起失水的常规制样流程。

05实验室制样与留样如何确定最终粒度?

依据检测项目和样品均匀性逐级破碎研磨,通过筛分检查并记录最终粒度。

06实验室制样与留样怎样保证分析样和留样一致?

在总样充分混匀后一次完成最终缩分和分装,分别称量并使用关联编号。

07实验室制样与留样的保存条件怎样记录?

记录容器、密封方式、温湿度、避光要求、库位、入库日期和保存期限。

08实验室制样与留样领用后如何保持追溯?

登记领用人、时间、用途、取用质量、封签状态和剩余样品返回或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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