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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Regulatory Basis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本规定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资料围绕责任单位、产品配方、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和评价结论归集。

发布机构:浙江中见检测有限公司更新日期:

文章要点
确定产品类别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要求 · 结果与交付要求
适用对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 · 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
参考依据
见本页技术说明
结果解释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
01

本页说明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本规定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资料围绕责任单位、产品配方、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和评价结论归集。

02

适用对象与条件

  •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
  • 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
  • 检验项目、检验报告、评价结论和信息公开资料
  • 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涉及的责任主体、受管产品或活动、法定义务和行政程序
03

主要要求与方法

确定产品类别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要求

确定产品类别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要求

结果与交付要求

归集配方结构、生产信息、检验报告和标签说明书

形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维护公开和备案资料

形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维护公开和备案资料

技术说明

方法、条件与注意事项

标准与法规用途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本规定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资料围绕责任单位、产品配方、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和评价结论归集。

关联认证项目

- [建材、消费品与特殊产品行业许可、备案与注册支持](/services/certification/china-market-access/sector-licensing-filing-and-registration/sector-licensing-filing-and-registration-building-consumer-and-special-produ):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确立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的法定责任、准入程序与标识记录要求,是建材、消费品与特殊产品行业许可、备案与注册支持的监管依据。

适用对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检验项目、检验报告、评价结论和信息公开资料。

技术资料

产品配方或主要元器件与结构资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实施程序

确定产品类别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要求;归集配方结构、生产信息、检验报告和标签说明书;形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维护公开和备案资料。

实施证据

配方或结构资料索引;检验报告项目核对表;卫生安全评价和信息公开记录。

结果与交付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公开或备案信息及更新记录。

持续要求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公开或备案信息及更新记录按发布机构的现行信息持续维护。

官方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国卫监督发〔2014〕36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查看官方详情](https://www.nhc.gov.cn/zhjcj/s9139/201407/9798bda61e9b4b028a679d2c9b9a3202.shtml)。

04

需要结合哪些资料

  • 产品配方或主要元器件与结构资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检验报告;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适用性记录、主体资料、技术档案、标识信息及许可或登记记录
05

参考依据与来源

资料来源标准和方法来源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14-06-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卫监督发〔2014〕36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编号:国卫监督发〔2014〕36号;名称: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状态:现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详情页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14-06-27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列明的实施对象、评价活动和记录内容。

用途: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卫生安全评价与备案;对象: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检验项目、检验报告、评价结论和信息公开资料;成果: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公开或备案信息及更新记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详情页
06

结果怎样使用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
  • 公开或备案信息及更新记录

使用结果时需要结合的事项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评价资料备案与公开;产品变更后的资料更新
07

哪些判断还不能确定

  •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
  • 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
08

认证常见问题

01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管理哪些对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检验项目、检验报告、评价结论和信息公开资料 本规定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资料围绕责任单位、产品配方、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和评价结论归集。

02国卫监督发〔2014〕36号需要哪些资料?

产品配方或主要元器件与结构资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资料按照配方或结构资料索引、检验报告项目核对表、卫生安全评价和信息公开记录形成索引。

03国卫监督发〔2014〕36号如何实施?

确定产品类别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要求、归集配方结构、生产信息、检验报告和标签说明书、形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维护公开和备案资料 实施记录覆盖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评价、产品责任单位、产品类别、配方或结构及标签说明书、检验项目、检验报告、评价结论和信息公开资料。

04国卫监督发〔2014〕36号形成哪些成果?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与评价资料目录、公开或备案信息及更新记录 成果用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评价资料备案与公开、产品变更后的资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