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范围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围绕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建立可复核测试,明确样品状态、方法设备、计算单位、质量控制和结果使用边界。
主要检测内容
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
对象与条件
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 评价镜头、摄像模组、显示器件、照明产品和光学组件的成像清晰、亮度色度、均匀性、响应与光谱性能,用于材料与产品规格确认、研发配方比较、来料和过程控制、供应商评价、出厂验收、异常批次复核及标准或合同符合性评价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数据可用于材料选型、来料验证、设计定型、工艺比较、产品确认、型式试验、异常复测、失效对比和符合性评价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按批次、取样位置和方向、制备状态、调湿或预处理、试验环境与目标用途分别标识,报告对应实际试验条件
需要注意的限制
环境反射、测量距离、调光和温度影响光输出;CCT和CRI不能单独描述所有视觉舒适和色彩偏好;自动曝光、锐化、降噪和显示模式会改变结果;测试配置与用户实际场景不一致时,实验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主观画质和体验 自动曝光、锐化、降噪和显示模式会改变结果;测试配置与用户实际场景不一致时,实验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主观画质和体验;物理量常受温湿度、时间、方向、尺寸、表面、孔隙、含水和仪器原理影响,不满足同一方法条件的数据不能只凭数值横向比较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数据比较采用对应的实际样品、方法版本、量程、环境、加载或运行模式、计算公式和判定规则,不同方法或单位先完成等效性核对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报告提供事实数据和约定评价,产品设计、生产放行、法定检定、认证发证、现场安全及监管职责按相应程序执行
检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主要标准与方法
本页优先采用GB/T 5702-2019《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4824-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GB/T 7922-2008《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ISO 12233:2024《Photography — Electronic still picture imaging — Resolution and spatial frequency responses》、ISO/CIE 19476:2014《Characteriz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illuminance meters and luminance meters》,并结合下方所列产品标准、配套方法和国际标准组织检验。
检测范围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围绕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建立可复核测试,明确样品状态、方法设备、计算单位、质量控制和结果使用边界。
适用产品与样品
围绕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适用产品、样品和业务情形包括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评价镜头、摄像模组、显示器件、照明产品和光学组件的成像清晰、亮度色度、均匀性、响应与光谱性能,用于材料与产品规格确认、研发配方比较、来料和过程控制、供应商评价、出厂验收、异常批次复核及标准或合同符合性评价;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数据可用于材料选型、来料验证、设计定型、工艺比较、产品确认、型式试验、异常复测、失效对比和符合性评价;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按批次、取样位置和方向、制备状态、调湿或预处理、试验环境与目标用途分别标识,报告对应实际试验条件。样品按材料、型号、批次、取样位置和状态分别登记,记录内容与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测试条件对应。
检测项目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实施内容包括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按产品预热并锁定驱动,选择积分球或配光/距离法,校准暗电流与标准灯,多方向或多点测量光谱和光度,暗室预热并固定工作模式、距离、视场和驱动条件,使用标准靶、积分球、成像亮度计和光谱仪多点采集,完成暗电流、白板和几何校准;暗室预热并固定工作模式、距离、视场和驱动条件,使用标准靶、积分球、成像亮度计和光谱仪多点采集,完成暗电流、白板和几何校准,先核对样品代表性和状态,按方法完成调湿、制样与设备核查,在受控环境中测量并保留原始读数,按规定公式、单位和有效数字计算,复核异常值而不直接删除;标准光源、亮度/照度和波长校准,控制杂散光、曝光、增益、白平衡、视角、温度和供电,自动测试程序和ROI版本受控,标准器和设备在有效校准状态,量程与分辨力覆盖目标值,多点或重复测量满足方法要求,空白、标准样、平行样和环境记录按项目风险配置。围绕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及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项目表同步记录目标参数、测量范围、测试位置、重复次数和数据处理要求。
标准与设备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项目依据包括GB/T 5702-2019、GB/T 20145-2006。使用设备和技术包括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成像亮度色度计、光谱辐射计、照度计与高速光电探测器;报告将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的方法条件与原始记录关联。
检测条件
作为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送检对象,送样要求如下: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试样、部件、材料、整机、对照样和留样均具有批次、取样位置、方向、状态、尺寸、表面或装配关系标识;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组合覆盖正常与异常、不同配方或供应商、不同工艺或环境、老化前后和复测条件,并保留取样制样与流转记录;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技术条件包括标准版本、试验程序、调湿或预处理、目标温区或工况、数据单位、有效数字、限值、不确定度或判定规则。数量、尺寸、制样方向、测点、前处理、温湿度和测试顺序按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实际方法写入项目表。
样品与委托要求
办理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委托时,按以下要求准备样品和资料:提供光学规格、传感器和镜头配置、分辨率帧率、驱动和图像处理版本、显示模式、光源功率、目标距离和判定限值,并说明产品或材料名称、牌号批次、取样位置、方向和尺寸、含水或温湿度历史、加工与表面状态、预期范围、限值、方法版本及结果用途;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资料包括产品或材料名称、牌号批次、图纸规格、样品来源与状态、前处理和环境历史、执行标准、目标参数、限值和结果用途;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涉及方向、表面、厚度、含水、温湿度、时间或装配状态时,样品保留原始包装和唯一编号,并配置正常、异常或不同批次对照;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现场或整机项目记录电源、介质、安装接口、安全隔离、运行模式、负载程序、测点可达性、保密拍摄和停机条件。送样清单关联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项目记录,标明样品名称、数量、批次、取样位置、保存条件及报告用途。
实施与质量控制
开展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时,项目按确认的样品和方法实施,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的校准、空白、标准样、平行样或对照样随项目记录,异常数据同时核对样品状态和原始记录。
对照与复测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用于材料选型、配方和结构设计、研发验证、工艺窗口建立及设计更改确认或批次、供应商、工艺和失效对比时,正常样、异常样及历史样采用一致的方法条件。与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相关的复测数据单独编号,报告标明两次结果及条件差异。
数据复核与判定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实测值、图谱、照片和计算结果依据GB/T 5702-2019形成,并与样品编号及测试位置对应。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数据复核检查质量控制、重复性和对照结果,限值判定同时列出依据和执行条件。
项目信息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项目确认单围绕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记录目标指标、预计范围、产品阶段、异常现象和使用场景。用于材料选型、配方和结构设计、研发验证、工艺窗口建立及设计更改确认时,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对应的样品组合、数据精度和交付格式单独列明。
报告内容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给出驱动温度、预热、几何距离、光谱和光度值、CCT/CRI、色坐标、稳定性及配光图,交付原始读数、计算过程、单件与统计数据、图表或图像以及标准判定所需证据;交付MTF/分辨率、亮度照度与光谱、CCT/CRI、色域均匀性响应、畸变暗角噪声和多视场图表及原始图像,报告同步给出样品状态、预处理、环境、设备和方法、原始读数、计算参数、单件及统计结果、单位换算、异常事项、适用标准与约定判定;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报告列明样品与编号、状态和方向、环境与预处理、方法标准、设备量程和校准状态、原始数据、计算模型、单位、单件与统计结果、异常事项及判定依据;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按约定交付中英文报告、原始数据表、曲线或图像、测点和试样照片、设备与夹具配置、对照结果、复测记录和结果摘要。结果按材料选型、配方和结构设计、研发验证、工艺窗口建立及设计更改确认、来料和供应商评价、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采购验收和型式试验、性能衰减、失效原因、异常批次、客诉退货和整改复测的数据支持、标准或合同符合性、认证前摸底、风险分级、寿命与可靠性评价以及管理决策整理,并列明光学传递函数/分辨率测试系统、标准靶与积分球的方法条件、实测数据和判定依据。
适用产品与样品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适用于以下产品、样品及技术问题。
适用产品和常见问题
- 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
- 评价镜头、摄像模组、显示器件、照明产品和光学组件的成像清晰、亮度色度、均匀性、响应与光谱性能,用于材料与产品规格确认、研发配方比较、来料和过程控制、供应商评价、出厂验收、异常批次复核及标准或合同符合性评价
-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数据可用于材料选型、来料验证、设计定型、工艺比较、产品确认、型式试验、异常复测、失效对比和符合性评价
-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按批次、取样位置和方向、制备状态、调湿或预处理、试验环境与目标用途分别标识,报告对应实际试验条件
送样前需要准备什么
送样信息包括材质、形态、批次、保存条件、目标参数及制样要求。
- 01
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试样、部件、材料、整机、对照样和留样均具有批次、取样位置、方向、状态、尺寸、表面或装配关系标识;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组合覆盖正常与异常、不同配方或供应商、不同工艺或环境、老化前后和复测条件,并保留取样制样与流转记录;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技术条件包括标准版本、试验程序、调湿或预处理、目标温区或工况、数据单位、有效数字、限值、不确定度或判定规则
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试样、部件、材料、整机、对照样和留样均具有批次、取样位置、方向、状态、尺寸、表面或装配关系标识;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样品组合覆盖正常与异常、不同配方或供应商、不同工艺或环境、老化前后和复测条件,并保留取样制样与流转记录;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技术条件包括标准版本、试验程序、调湿或预处理、目标温区或工况、数据单位、有效数字、限值、不确定度或判定规则
报告给出驱动温度、预热、几何距离、光谱和光度值、CCT/CRI、色坐标、稳定性及配光图;交付原始读数、计算过程、单件与统计数据、图表或图像以及标准判定所需证据 交付MTF/分辨率、亮度照度与光谱、CCT/CRI、色域均匀性响应、畸变暗角噪声和多视场图表及原始图像;报告同步给出样品状态、预处理、环境、设备和方法、原始读数、计算参数、单件及统计结果、单位换算、异常事项、适用标准与约定判定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报告列明样品与编号、状态和方向、环境与预处理、方法标准、设备量程和校准状态、原始数据、计算模型、单位、单件与统计结果、异常事项及判定依据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按约定交付中英文报告、原始数据表、曲线或图像、测点和试样照片、设备与夹具配置、对照结果、复测记录和结果摘要
检测项目
主要检测内容
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
质量控制
按产品预热并锁定驱动,选择积分球或配光/距离法,校准暗电流与标准灯,多方向或多点测量光谱和光度;暗室预热并固定工作模式、距离、视场和驱动条件,使用标准靶、积分球、成像亮度计和光谱仪多点采集,完成暗电流、白板和几何校准
暗室预热并固定工作模式、距离、视场和驱动条件
暗室预热并固定工作模式、距离、视场和驱动条件,使用标准靶、积分球、成像亮度计和光谱仪多点采集,完成暗电流、白板和几何校准;先核对样品代表性和状态,按方法完成调湿、制样与设备核查,在受控环境中测量并保留原始读数,按规定公式、单位和有效数字计算,复核异常值而不直接删除
标准光源、亮度/照度和波长校准
标准光源、亮度/照度和波长校准,控制杂散光、曝光、增益、白平衡、视角、温度和供电,自动测试程序和ROI版本受控;标准器和设备在有效校准状态,量程与分辨力覆盖目标值,多点或重复测量满足方法要求,空白、标准样、平行样和环境记录按项目风险配置
检测方法和流程
检测标准和方法
以下是本页引用的标准与方法资料。具体项目是否适用、采用哪个版本及如何判定,需结合对象、条件和委托要求确认。
共 5 项
物理性能测试应把被测量定义、样品状态、调湿或预处理、环境、设备量程、校准、计算公式和单位同时固定;同名指标采用不同原理时,结果可能不具直接可比性。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用于核对现行国家标准状态和实施信息;具体项目须根据材料、产品、方法适用范围与报告用途选择标准,不能只凭项目名称套用方法。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报告和检测数据
环境反射、测量距离、调光和温度影响光输出;CCT和CRI不能单独描述所有视觉舒适和色彩偏好;自动曝光、锐化、降噪和显示模式会改变结果;测试配置与用户实际场景不一致时,实验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主观画质和体验
自动曝光、锐化、降噪和显示模式会改变结果;测试配置与用户实际场景不一致时,实验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主观画质和体验;物理量常受温湿度、时间、方向、尺寸、表面、孔隙、含水和仪器原理影响,不满足同一方法条件的数据不能只凭数值横向比较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数据比较采用对应的实际样品、方法版本、量程、环境、加载或运行模式、计算公式和判定规则,不同方法或单位先完成等效性核对
光学成像、显示与照明性能报告提供事实数据和约定评价,产品设计、生产放行、法定检定、认证发证、现场安全及监管职责按相应程序执行
常见问题
01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包括哪些检测内容?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的主要内容包括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项目表按样品形态、目标参数和报告用途列出测量项目、测试条件、重复次数、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要求。
02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需要提供哪些样品和资料?
送样包括灯具、光源、显示屏、指示灯、车灯、室内照明和发光模块,并按批次、状态和取样位置分别编号。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样品清单标明名称、型号、批次、取样位置、数量、状态、保存条件和处理历史,对比项目同时提交正常样、异常样或不同批次样。
03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采用什么标准和方法?
主要依据为GB/T 5702-2019,检测方法包括光通量、亮度、照度、光强分布、光谱、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容差和功率稳定。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委托确认单记录标准编号、版本、产品规范、样品条件和判定要求,多种方法联合使用时分别记录原始数据和质量控制。
04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主要交付报告给出驱动温度、预热、几何距离、光谱和光度值、CCT/CRI、色坐标、稳定性及配光图;交付原始读数、计算过程、单件与统计数据、图表或图像以及标准判定所需证据,内容包含样品、方法、数据和判定依据。 亮度、照度、色温与显色指数报告列明样品、方法、条件、实测数据、计算结果和判定依据,可用于材料选型、配方和结构设计、研发验证、工艺窗口建立及设计更改确认,图谱、照片、原始数据或英文信息按委托要求附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