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范围
面向散装矿产、煤炭、粮食及其他船运货物,在装卸前后读取船舶艏、中、艉水尺,测量压载水、燃油、淡水和其他可变重量,结合船舶水尺表、舱容资料、密度与纵倾状态计算排水量差,形成原始读数、修正过程和货物重量结果。
船舶资料核对
核对船名、船号、水尺表、静水力曲线、舱容表、计量单位和资料版本。
对象与条件
散装矿石、精矿、煤炭和粮食船运货物 海船、江船和驳船装卸重量计量 装货前后或卸货前后的水尺计重 船舶油水舱、压载舱和可变重量测量
需要注意的限制
体积、密度、吃水及热值等数据受设备校准、温度修正、船舶资料和取样代表性影响,缺少必要参数时只能报告观察值而不能推算结算量;估算体积和抽点计数不得替代合同约定的法定或商业交接计量;未经验证的罐容表、密度、船舶常数或衡器读数须作为限制项 估算体积和抽点计数不得替代合同约定的法定或商业交接计量;未经验证的罐容表、密度、船舶常数或衡器读数须作为限制项;没有实际见证的时段、未开放的舱罐、未抽取的区域和检验后发生的货物变化,不纳入本次结论 数量、重量与计量检验结论对应实际到场、抽取、可见或见证的对象与时段,未开箱、未拆卸、隐蔽或不可达部位在报告中单独标注 数量、重量与计量检验报告记录检查事实和约定评价,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承运、买卖双方及监管机构职责按合同和法规执行
检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实施流程
1. 核对船舶资料和舱柜状态;2. 读取六面水尺并测量水密度;3. 测量油水舱及其他可变重量;4. 完成排水量修正和货重计算
六面水尺同步记录
艏中艉左右舷读数在同一时间窗完成,波浪条件下连续观察并记录稳定代表值。
油水变化纳入计算
装卸期间补给、排放、移舱和消耗均按舱号、数量和时间记录并进入前后状态比较。
计算步骤完整留痕
平均水尺、纵倾、拱垂、密度、船体常数和排水量修正逐项列示,便于复算。
适用产品与样品
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适用于以下产品、样品及技术问题。
适用产品和常见问题
- 散装矿石、精矿、煤炭和粮食船运货物
- 海船、江船和驳船装卸重量计量
- 装货前后或卸货前后的水尺计重
- 船舶油水舱、压载舱和可变重量测量
送样前需要准备什么
送样信息包括材质、形态、批次、保存条件、目标参数及制样要求。
- 01
船舶水尺表、静水力资料和舱容表
- 02
六面水尺读数及现场水域状态
- 03
压载水、燃油、淡水和物料舱测量记录
- 04
水样密度、船体常数和装卸时间资料
船舶水尺表、静水力资料和舱容表 六面水尺读数及现场水域状态 压载水、燃油、淡水和物料舱测量记录 水样密度、船体常数和装卸时间资料
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报告 六面水尺及水域密度记录 油水舱和可变重量明细 排水量修正与货重计算表
检测项目
船舶资料核对
核对船名、船号、水尺表、静水力曲线、舱容表、计量单位和资料版本。
水尺读取
读取左右舷艏、中、艉水尺,记录波浪、涌浪、附着物和读数时间。
油水舱测量
测量压载水、燃油、淡水及其他可变重量,按舱号记录液位、温度和密度。
排水量修正
根据平均水尺、纵倾、拱垂、水密度和船体资料计算并修正排水量。
货重计算
以装卸前后净排水量差计算货物重量,列出常数、油水变化和各项修正值。
检测方法和流程
检测标准和方法
大宗商品检验应在合同、信用证、作业规程和适用标准之间确认验收依据,并对货物批次、抽样位置、计量设备、装卸节点和原始记录保持可追溯。
数量、重量、品质和残损结论只覆盖实际见证的货物、舱柜、车辆、时间段和抽取样品;贸易结算及索赔仍需结合合同条款、运输单证和责任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报告和检测数据
体积、密度、吃水及热值等数据受设备校准、温度修正、船舶资料和取样代表性影响,缺少必要参数时只能报告观察值而不能推算结算量;估算体积和抽点计数不得替代合同约定的法定或商业交接计量;未经验证的罐容表、密度、船舶常数或衡器读数须作为限制项
估算体积和抽点计数不得替代合同约定的法定或商业交接计量;未经验证的罐容表、密度、船舶常数或衡器读数须作为限制项;没有实际见证的时段、未开放的舱罐、未抽取的区域和检验后发生的货物变化,不纳入本次结论
数量、重量与计量检验结论对应实际到场、抽取、可见或见证的对象与时段,未开箱、未拆卸、隐蔽或不可达部位在报告中单独标注
数量、重量与计量检验报告记录检查事实和约定评价,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承运、买卖双方及监管机构职责按合同和法规执行
常见问题
01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为什么要读取六个水尺位置?
左右舷艏中艉读数可反映横倾、纵倾和船体弯曲,使平均水尺更接近船舶实际状态。
02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遇到波浪怎样读取水尺?
连续观察液面升降范围,记录稳定代表值和水况,并尽量在船舶静稳时完成两舷读数。
03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为何测量港水密度?
排水量受水密度影响,现场水样密度用于把船舶资料中的基准状态修正为实际水域状态。
04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如何处理压载水移舱?
记录移舱前后舱号、液位、温度和数量,保证装卸前后总可变重量计算完整。
05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需要哪些船舶资料?
需要水尺表、静水力资料、舱容表、船体常数记录以及燃油淡水和压载舱资料。
06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怎样记录船体常数?
采用本次前后状态计算值并与船舶历史记录并列,差异较大时复查舱柜和固定物料。
07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报告能否复算货重?
报告保留原始读数、油水量、密度、各项修正和排水量差,可按计算表逐步复算。
08水尺计重与船舶计量怎样区分装货量和卸货量?
装货以完货后净排水量减装货前净排水量,卸货以卸货前净排水量减完货后净排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