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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支持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

e-Mark for Motorcycles & Vehicle Systems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面向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的申请和维护需求,重点把车辆、部件或交通系统对应到准确法规版本、型式范围、安装条件和生产一致性要求,避免用错误版本或错误样件申请。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项目记录适用对象、法规标准、责任主体、样品或运行资料、预检、审核、发证要求、变更和证后维护。

检测内容
适用性核对 · 实施程序
适用对象
汽车零部件与系统、汽车电子、整车和摩托车、新能源车辆、轨道交通设备、船用产品及需要型式认可或安全完整性评估的产品 ·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场景包括首次申请、扩型号、关键件或软件变更、生产工厂或地址变更、增加目标市场、监督复核、整改复测和证书维护
方法标准
ISO/IEC 17065:2012
报告交付
形成法规版本矩阵、型式变型表、样品和测试计划、风险与资料缺口、申请文件、生产一致性和获批后变更规则 · 交付法规矩阵、型式与变型表、样品和试验计划、资料缺口、预检与整改记录、申请文件包、生产一致性准备清单和变更维护规则
项目受理登记对象、检测目标和报告用途
样品登记登记数量、状态和制样要求
过程质控记录检测条件并审核原始数据
报告交付交付结果、附件和技术说明
01

认证服务范围

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与适用对象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主要检测适用性核对、实施程序,服务对象包括汽车零部件与系统、汽车电子、整车和摩托车、新能源车辆等、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场景包括首次申请、扩型号、关键件或软件变更、生产工厂或地址变更等,覆盖来样登记、检测实施和报告交付。

01核心检测项目

适用性核对

适用性核对:确认车辆或部件类别、安装位置、车型平台、系统范围、目标国家、法规号及系列修订、申请主体、型式定义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02适用产品与样品

汽车零部件与系统、汽车电子、整车和摩托车、新能源车辆、轨道交通设备、船用产品及需要型式认可或安全完整性评估的产品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场景包括首次申请、扩型号、关键件或软件变更、生产工厂或地址变更、增加目标市场、监督复核、整改复测和证书维护

03委托资料与样品

样品、目标参数和报告用途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软件版本、标签说明书、申请主体、生产工厂、目标市场及已有报告证书。

04报告与交付内容

申请资料清单 + 认证前测试与预检记录

形成法规版本矩阵、型式变型表、样品和测试计划、风险与资料缺口、申请文件、生产一致性和获批后变更规则

技术说明

项目技术要点

主要标准与方法

优先采用EU Regulation 2018/858《Approval and market surveillance of motor vehicles and trailers》、UNECE Agreement 1958《Uniform technical prescriptions for wheeled vehicles》、UN Regulation No. 10《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vehicles》、UN Regulation No. 118《Burning behaviour of materials used in motor vehicles》、ISO/IEC 17025:2017《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ISO/IEC 17065:2012《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并结合下方所列产品标准、配套方法和国际标准组织检验。

服务内容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面向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的申请和维护需求,重点把车辆、部件或交通系统对应到准确法规版本、型式范围、安装条件和生产一致性要求,避免用错误版本或错误样件申请。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项目记录适用对象、法规标准、责任主体、样品或运行资料、预检、审核、发证要求、变更和证后维护。

适用对象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适用对象和业务情形包括汽车零部件与系统、汽车电子、整车和摩托车、新能源车辆、轨道交通设备、船用产品及需要型式认可或安全完整性评估的产品;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场景包括首次申请、扩型号、关键件或软件变更、生产工厂或地址变更、增加目标市场、监督复核、整改复测和证书维护;汽车与交通认证项目统一管理法规标准、测试或运行证据、技术文件、审核和正式机构要求;针对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申请资料需明确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工厂、产品系列与差异、目标市场、证书用途和计划上市时间。

实施内容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实施工作包括适用性核对:确认车辆或部件类别、安装位置、车型平台、系统范围、目标国家、法规号及系列修订、申请主体、型式定义和生产一致性要求;实施程序:建立法规条款与产品功能矩阵,划分型式和变型,准备代表样品、设计风险和测试证据,并配合技术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或船级机构完成审查;证据要求:法规版本、车型平台、安装接口、图纸BOM、软硬件版本、样品、测试和量产控制保持一致,所有变型说明为何可以被代表型号覆盖,图纸、型号、材料和关键件、软件标定、车辆接口、安装条件、试验样品、法规版本和生产一致性相互对应,功能安全或网络安全项目还要保留生命周期工作产品和确认措施;审核准备:正式提交前按法规版本逐条核对适用条款、样品型式、试验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确认报告是否覆盖所有变型,软件或硬件整改后做影响分析和回归验证。项目清单依据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法规、实施规则、认证方案和现行标准记录法规版本、申请范围、责任主体、场所和审核要求。

标准与技术支持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技术依据包括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法规、实施规则、认证方案和现行标准、目标市场采用的现行UN法规或交通行业规则、ISO 26262或适用的功能安全标准、生产一致性和机构认证程序。项目工具包括法规版本与型式定义矩阵、环境、机械、EMC与功能预验证、软件硬件变更和生产一致性核对、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对应的认证前测试、文件审核或运行证据核对方法、法规版本、型号场所、报告证书和变更台账管理;中见检测依据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法规、实施规则、认证方案和现行标准承担标准识别、认证前测试、资料核对、差距整改和复测支持。

申请对象与范围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申请对象与范围: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软件版本、标签说明书、申请主体、生产工厂、目标市场及已有报告证书;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申请产品按型号、关键件、软件版本、生产工厂、标签说明书和目标市场建立差异矩阵;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提交代表样机、BOM、图纸、关键件证明、已有测试报告证书、工厂资料和申请文件。

02

适用企业、产品与场景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适用于以下产品、样品及技术问题。

适用产品与技术问题

  • 汽车零部件与系统、汽车电子、整车和摩托车、新能源车辆、轨道交通设备、船用产品及需要型式认可或安全完整性评估的产品
  •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适用场景包括首次申请、扩型号、关键件或软件变更、生产工厂或地址变更、增加目标市场、监督复核、整改复测和证书维护
  • 汽车与交通认证项目统一管理法规标准、测试或运行证据、技术文件、审核和正式机构要求
  • 针对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申请资料需明确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工厂、产品系列与差异、目标市场、证书用途和计划上市时间
03

申请资料与样品要求

送样信息包括材质、形态、批次、保存条件、目标参数及制样要求。

  1. 01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软件版本、标签说明书、申请主体、生产工厂、目标市场及已有报告证书。

  2. 02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申请产品按型号、关键件、软件版本、生产工厂、标签说明书和目标市场建立差异矩阵

  3. 03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提交代表样机、BOM、图纸、关键件证明、已有测试报告证书、工厂资料和申请文件

所需样品量样品量与制样要求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等。样品量包含制样损耗、平行样和留样需求。

检测周期项目周期与交付日期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列明样品、项目、方法、开始时间与报告交付日期,并同步安排复杂前处理和多模块测试。

报告类型申请资料清单 · 认证前测试与预检记录 · 问题整改台账

主要提供形成法规版本矩阵、型式变型表、样品和测试计划、风险与资料缺口、申请文件、生产一致性和获批后变更规则、法规矩阵、型式与变型表、样品和试验计划、资料缺口、预检与整改记录、申请文件包、生产一致性准备清单和变更维护规则,其他数据和附件在委托单中列明。

实施方式认证前测试与资料准备

收样、制样、测试、数据复核和报告输出由项目负责人统一衔接。

04

认证实施流程

01

适用性核对

适用性核对:确认车辆或部件类别、安装位置、车型平台、系统范围、目标国家、法规号及系列修订、申请主体、型式定义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02

实施程序

实施程序:建立法规条款与产品功能矩阵,划分型式和变型,准备代表样品、设计风险和测试证据,并配合技术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或船级机构完成审查

03

证据要求

证据要求:法规版本、车型平台、安装接口、图纸BOM、软硬件版本、样品、测试和量产控制保持一致,所有变型说明为何可以被代表型号覆盖;图纸、型号、材料和关键件、软件标定、车辆接口、安装条件、试验样品、法规版本和生产一致性相互对应;功能安全或网络安全项目还要保留生命周期工作产品和确认措施

04

审核准备

审核准备:正式提交前按法规版本逐条核对适用条款、样品型式、试验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确认报告是否覆盖所有变型;软件或硬件整改后做影响分析和回归验证

05

资料、测试与审核要点

现有设备和检测能力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所需的检测、制样、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条件齐备,受理适用性核对、实施程序。
01

申请范围

列明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对应的主体、产品或组织范围、目标市场、证书用途和计划节点。

02

标准与申请资料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软件版本、标签说明书、申请主体、生产工厂、目标市场及已有报告证书。

03

完成预检

围绕适用性核对、实施程序检查技术文件、测试数据、运行记录和资料一致性。

04

整理问题与整改记录

逐项记录资料缺口、责任人、整改内容、完成日期和复核结果。

05

复核申请资料

检查标准版本、责任主体、型号或场所、测试结果和问题关闭状态。

06

交付申请资料

提供形成法规版本矩阵、型式变型表、样品和测试计划、风险与资料缺口、申请文件、生产一致性和获批后变更规则、法规矩阵、型式与变型表、样品和试验计划、资料缺口、预检与整改记录、申请文件包、生产一致性准备清单和变更维护规则及约定附件。

06

法规、标准与认证规则

以下列出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采用的正式标准与执行依据,包含标准编号、适用项目和发布来源。

1 项标准共列出 1 项标准与方法。

共 1 项

ISO/IEC 17065:2012国际标准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ISO/IEC 17065:2012)列明目标市场、产品范围、技术要求、测试项目、申请资料、标志使用和持续合规要求。ISO/IEC 17065:2012
资料来源标准发布与方法来源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26-08-10

车辆和零部件认证要对应具体UN法规、车型或部件范围、型式版本、安装位置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WP.29框架用于制定和协调车辆技术法规,项目应按照目标市场采用的现行法规执行。

UNECE—Vehicle Regulations
07

交付资料与后续事项

申请资料清单认证前测试与预检记录问题整改台账机构提交与维护资料
形成法规版本矩阵、型式变型表、样品和测试计划、风险与资料缺口、申请文件、生产一致性和获批后变更规则
交付法规矩阵、型式与变型表、样品和试验计划、资料缺口、预检与整改记录、申请文件包、生产一致性准备清单和变更维护规则
围绕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交付适用性结论、责任主体、现行法规和标准、资料缺口、测试或审核计划、整改复核、机构提交节点以及证书使用要求
针对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交付中英文资料清单、型号和场所矩阵、标准差异表、预检记录、问题关闭记录、正式申请包、机构问答台账和证书维护提醒
常见报告用途
认证或注册路径选择、预算排期和项目立项认证前测试、资料准备、差距关闭和正式机构提交工厂或现场审核、机构问答、不符合整改和复测扩型号、变更、监督、续期、状态查询和证书台账维护
报告与结果说明

报告列明实际样品、检测方法、测试条件、结果和约定附件。

报告同步提供质量控制、数据复核和判定依据等项目记录。

样品、批次、工况或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条件开展补充检测。

报告支持CMA/CNAS标识、合格判定及英文版本,相关要求可在需求表中注明。
08

认证常见问题

01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申请前列明哪些信息?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需明确产品或组织范围、目标市场、申请主体和证书用途,并核对适用法规与申请路径。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申请信息核对包括:确认车辆或部件类别、安装位置、车型平台、系统范围、目标国家、法规号及系列修订、申请主体、型式定义和生产一致性要求。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项目资料清单列明分类、型号、场所、申请主体和责任人。

02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需要准备哪些样品和资料?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产品项目提交代表样机和一致的技术文件,体系或能力项目提交真实运行记录和完整范围资料。 E-mark与e-Mark车辆认证需提供代表样机或真实产品配置、全部型号和差异、关键件、图纸或流程、软件版本、标签说明书、申请主体、生产工厂、目标市场及已有报告证书。 提供车型或部件定义、安装与接口、图纸BOM、关键特性、软件版本、控制策略、风险分析、生产工厂、已有测试、目标法规和希望覆盖的车型范围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资料目录标注文件版本、日期、责任人和补充状态。

03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周期和费用由哪些内容组成?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周期和费用由产品范围、目标市场、测试与整改次数、资料完整度、审核方式和机构排期组成。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项目计划分别列出资料、测试、整改、机构提交、审核和维护节点及其前置条件;正式提交前按法规版本逐条核对适用条款、样品型式、试验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确认报告是否覆盖所有变型;软件或硬件整改后做影响分析和回归验证

04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证书和正式结论由谁出具?

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证书或正式结论由适用法规授权的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公告机构或申请责任主体出具。 中见检测为摩托车与车辆系统e-Mark认证提供认证前测试、技术资料整理、差距整改、复测、申请配合及证后维护服务。证后维护包括法规修订、车型扩展、供应商和材料、ECU软硬件、制造地点或关键过程变化时先评估是否构成型式变更,并按机构要求更新批准和一致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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