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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解决方案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

Pesticide Technicals, Formulations & Residues

面向农药原药与母药、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等对象,检测有效成分与含量、理化与制剂性能、杂质与限量物质、农药残留与代谢物。色谱保留时间、加标回收、定量限和热储前后变化分别落表,供原药放行、制剂稳定性评价及农产品残留控制使用。

检测内容
有效成分与含量 · 理化与制剂性能
适用对象
农药原药与母药 · 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
方法标准
GB/T 1600-2021 · GB/T 19136-2021
报告交付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有效成分与含量原始数据表 · 理化与制剂性能条件与结果曲线
确认检测需求登记对象、检测目标和报告用途
样品登记登记数量、状态和制样要求
检查检测过程记录检测条件并审核原始数据
出具报告交付结果、附件和技术说明
01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与适用对象

面向农药原药与母药、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等对象,检测有效成分与含量、理化与制剂性能、杂质与限量物质、农药残留与代谢物。色谱保留时间、加标回收、定量限和热储前后变化分别落表,供原药放行、制剂稳定性评价及农产品残留控制使用。

01项目内容

有效成分与含量

采用与目标化合物匹配的色谱条件测定有效成分、异构体比例和含量均匀性。

02适用情况

对象与条件

农药原药与母药 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 果蔬、谷物、茶叶等农产品 农田土壤、灌溉水和施药沉积物

03结果解释

需要注意的限制

残留结果需要结合施药史和采样时点,不能单独证明使用合规或违法责任。 投入品检测不能直接保证田间产量、药效或作物安全;土壤和残留结果应结合施用史、作物和采样时点解释 肥料、土壤、种子与农药结论对应受检样品、约定采样范围和规定条件,报告同时记录抽样、采样时点、运输保存、现场工况和标准版本 肥料、土壤、种子与农药出现产品配方、原料来源、工艺、批次、法规、使用条件或检测目的变更时,按变更内容更新样品和项目组合

技术说明

检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实施流程

1. 接收时抄录有效成分、剂型、批号、包装完整性和储存温度,农产品与环境样另行登记田块、作物及施药时间;2. 原药按含量测定要求精密称量,制剂先完成均质;果蔬、谷物、土壤和水样分别采用对应的粉碎、提取与净化程序;3. 使用标准溶液建立校准序列,穿插溶剂空白、基质空白和加标样;制剂理化项目与残留色谱分析分线实施;4. 检查保留时间、离子比、平行偏差和回收率,随后比较热储、低温与常温留样的含量及制剂性能变化

基质效应校正

农产品残留定量同时报告基质匹配曲线、加标水平和回收率,避免果蔬色素或油脂造成响应偏移。

制剂均质要求

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在分样前按各自物态混匀,筛析、悬浮率与含量使用同一批代表样。

稳定性时间点

热储、低温和常温样使用一致批号,在既定时间点复测外观、含量、粒径和分散状态。

02

适用产品和使用场景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适用于以下产品、业务阶段和质量问题。

适用产品和常见问题

  • 农药原药与母药
  • 乳油、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
  • 果蔬、谷物、茶叶等农产品
  • 农田土壤、灌溉水和施药沉积物
03

样品和资料要求

提交产品阶段、目标市场、样品批次、技术规范、已有数据和当前质量问题。

  1. 01

    密封完好的农药原药或制剂原包装样品

  2. 02

    按田块、作物和采样时间封装的农产品样品

  3. 03

    标明深度与点位的土壤或水样

  4. 04

    产品批号、有效成分声明、施药记录和采样单

准备资料样品和资料要求

密封完好的农药原药或制剂原包装样品 按田块、作物和采样时间封装的农产品样品 标明深度与点位的土壤或水样 产品批号、有效成分声明、施药记录和采样单

项目结果本页列出的结果内容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有效成分与含量原始数据表 理化与制剂性能条件与结果曲线 杂质与限量物质质控及异常记录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试验前后状态图

04

检测与分析项目

01

有效成分与含量

采用与目标化合物匹配的色谱条件测定有效成分、异构体比例和含量均匀性。

02

理化与制剂性能

测定水分、酸碱度、乳液稳定性、悬浮率、润湿时间、筛析和分散性。

03

杂质与限量物质

分析合成副产物、有害杂质、重金属及制剂中受控溶剂残留。

04

农药残留与代谢物

按作物和目标农药建立提取净化条件,定量母体化合物及规定代谢物。

05

储存稳定性

比较热储、低温和常温留样前后的外观、含量、粒径及制剂性能。

05

检测流程

受理前需要确认什么受理前需确认对象、样品状态、方法适用性和实施条件;具体检测范围、进度与报告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06

标准与技术依据

以下是本页引用的标准与方法资料。具体项目是否适用、采用哪个版本及如何判定,需结合对象、条件和委托要求确认。

4 项标准共列出 4 项标准与方法。

共 4 项

GB/T 1600-2021中国标准农药水分测定方法现行农药水分测定方法用于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600-2021 · 2026-08-23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19136-2021中国标准农药热储稳定性测定方法现行农药热储稳定性测定方法用于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openstd.samr.gov.cn · GB/T 19136-2021 · 2026-08-26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43273-2023中国标准农药冻融稳定性测定方法现行农药冻融稳定性测定方法用于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openstd.samr.gov.cn · GB/T 43273-2023 · 2026-08-26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T 1603-2025中国标准农药乳液稳定性测定方法现行农药乳液稳定性测定方法用于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openstd.samr.gov.cn · GB/T 1603-2025 · 2026-08-26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资料来源标准和方法来源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26-01-01

食品及农产品检验应围绕产品类别、原料与配方、生产加工、标签声称、储运条件、抽样代表性和适用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项目。

是否适用特定食品安全指标、限量要求、标签规则或抽样方案,应以产品实际类别、标准版本、生产经营信息和委托目的为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07

报告和检测数据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有效成分与含量原始数据表
理化与制剂性能条件与结果曲线
杂质与限量物质质控及异常记录
农药原药、制剂与残留试验前后状态图
常见报告用途
农药产品质量放行农产品残留风险控制配方稳定性和货架期评价
检测结果说明

残留结果需要结合施药史和采样时点,不能单独证明使用合规或违法责任。

投入品检测不能直接保证田间产量、药效或作物安全;土壤和残留结果应结合施用史、作物和采样时点解释

肥料、土壤、种子与农药结论对应受检样品、约定采样范围和规定条件,报告同时记录抽样、采样时点、运输保存、现场工况和标准版本

肥料、土壤、种子与农药出现产品配方、原料来源、工艺、批次、法规、使用条件或检测目的变更时,按变更内容更新样品和项目组合

08

常见问题

01农药原药和制剂为什么分别测有效成分?

原药按高含量主成分建立称样和稀释链,制剂同时处理溶剂、乳化剂或填料带来的基质效应;两类样品分别校准并报告质量分数,不合并计算。

02原药、制剂和残留样在接样时怎样分线?

原药与制剂按剂型和有效成分建档,农产品、土壤和水样按田块与采样时间建档;化学含量、制剂性能和残留分析使用各自独立分装。

03有效成分色谱定量怎样建立校准链?

使用目标化合物标准品配制多点曲线,核查保留时间、响应线性和校准漂移;原药高含量样与制剂基质样采用各自匹配的稀释范围。

04悬浮剂热储前后重点比较哪些指标?

热储前后分别测定有效成分、悬浮率、筛析、粒径、酸碱度和外观,变化值绑定同一批号与留样时间点。

05农产品残留分析怎样设置基质质控?

每类作物设置基质空白、基质匹配曲线和加标回收样,序列中穿插溶剂空白并监控目标物携带效应。

06多批农产品残留样怎样防止前处理交叉污染?

各批样品分区拆包、独立匀浆和编号,器皿清洗后插入溶剂空白;提取序列设置空白与加标样,色谱批次同时监控携带效应。

07杂质峰和代谢物怎样在报告中定位?

报告列出峰编号、相对保留时间、定量离子、实测浓度和定量限,未知峰与规定代谢物分别成表。

08农药批次放行直接查看哪些数据?

原药批次查看主成分与有害杂质,制剂批次增加悬浮、乳化、润湿或分散数据,储存样同步查看含量和物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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