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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解决方案

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

Aquatic Products, Seafood & Processed Fish

面向鱼、虾、蟹、贝类、头足类和水产加工品,检测新鲜度、组胺、营养成分、兽药残留、重金属、海洋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寄生虫和致病菌,结合养殖捕捞区域、物种、可食部、加工方式及冷链批次形成质量报告。

检测内容
新鲜度与品质 · 营养与物种信息
适用对象
鲜活、冰鲜和冷冻鱼虾蟹贝类 · 海水和淡水养殖水产品
方法标准
GB 10136-2015 · GB 2733-2015
报告交付
水产新鲜度、营养和物种数据 · 兽药残留、重金属和生物毒素结果
确认检测需求登记对象、检测目标和报告用途
样品登记登记数量、状态和制样要求
检查检测过程记录检测条件并审核原始数据
出具报告交付结果、附件和技术说明
01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与适用对象

面向鱼、虾、蟹、贝类、头足类和水产加工品,检测新鲜度、组胺、营养成分、兽药残留、重金属、海洋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寄生虫和致病菌,结合养殖捕捞区域、物种、可食部、加工方式及冷链批次形成质量报告。

01项目内容

新鲜度与品质

检测挥发性盐基氮、组胺、pH、持水性、色泽、质构和感官品质。

02适用情况

对象与条件

鲜活、冰鲜和冷冻鱼虾蟹贝类 海水和淡水养殖水产品 鱼糜、干制、腌制、熟制和调理水产 捕捞养殖、加工、冷库和销售批次

03结果解释

需要注意的限制

不同可食部位、季节和海域可能产生差异,检测不替代海域环境或养殖过程合规审查。 动物源食品易受时间温度影响,结果只适用于本次样品;开封、解冻、配送或加工后的样品应与原包装样区分解释 乳品、肉制品与水产品结论对应受检样品、约定采样范围和规定条件,报告同时记录抽样、采样时点、运输保存、现场工况和标准版本 乳品、肉制品与水产品出现产品配方、原料来源、工艺、批次、法规、使用条件或检测目的变更时,按变更内容更新样品和项目组合

技术说明

检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实施流程

1. 登记物种产地养殖捕捞和冷链批次;2. 按个体可食部内脏和加工组成分样;3. 完成新鲜度残留毒素和微生物检测;4. 汇总物种部位产区和储运条件差异

物种与部位准确记录

完整个体拍照并记录形态,肌肉、肝胰腺、鳃和可食内脏分别取样,混合样列出个体数量。

冰衣重量单独测量

冷冻水产记录毛重、去冰衣条件、净重和解冻汁液,成分检测使用规定可食部。

组胺样低温快速处理

易形成组胺的鱼类保持低温并缩短分样时间,异常个体与同批正常个体分别检测。

02

适用产品和使用场景

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适用于以下产品、业务阶段和质量问题。

适用产品和常见问题

  • 鲜活、冰鲜和冷冻鱼虾蟹贝类
  • 海水和淡水养殖水产品
  • 鱼糜、干制、腌制、熟制和调理水产
  • 捕捞养殖、加工、冷库和销售批次
03

样品和资料要求

提交产品阶段、目标市场、样品批次、技术规范、已有数据和当前质量问题。

  1. 01

    完整个体、可食肌肉和内脏分样

  2. 02

    水产制品、汤汁、冰衣和包装内液

  3. 03

    养殖水、暂养水和加工环境拭子

  4. 04

    物种、产地、捕捞日期和冷链温度记录

准备资料样品和资料要求

完整个体、可食肌肉和内脏分样 水产制品、汤汁、冰衣和包装内液 养殖水、暂养水和加工环境拭子 物种、产地、捕捞日期和冷链温度记录

项目结果本页列出的结果内容

水产新鲜度、营养和物种数据 兽药残留、重金属和生物毒素结果 微生物、寄生虫和环境样检测数据 产区、个体部位和冷链批次质量报告

04

检测与分析项目

01

新鲜度与品质

检测挥发性盐基氮、组胺、pH、持水性、色泽、质构和感官品质。

02

营养与物种信息

测定蛋白质、脂肪、脂肪酸和矿物质,并分析鱼虾贝等目标物种成分。

03

兽药残留

分析抗菌药、孔雀石绿及养殖环节相关目标残留物和代谢物。

04

重金属与生物毒素

检测汞、镉、铅、砷及贝类毒素等与物种和海域相关的安全指标。

05

微生物与寄生虫

检测菌落、指示菌、致病菌和寄生虫,记录生食、熟制及冷链状态。

05

检测流程

受理前需要确认什么受理前需确认对象、样品状态、方法适用性和实施条件;具体检测范围、进度与报告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06

标准与技术依据

以下是本页引用的标准与方法资料。具体项目是否适用、采用哪个版本及如何判定,需结合对象、条件和委托要求确认。

5 项标准共列出 5 项标准与方法。

共 5 项

GB 10136-2015中国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用于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的产品要求和技术指标判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GB 10136-2015 · 2026-08-24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 2733-2015中国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用于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的产品要求和技术指标判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GB 2733-2015 · 2026-08-24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 4789.7-2013中国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用于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GB 4789.7-2013 · 2026-08-24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 5009.208-2016中国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用于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GB 5009.208-2016 · 2026-08-24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GB 5009.12-2023中国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用于水产、海鲜与水产制品的检测方法、试验条件和结果计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GB 5009.12-2023 · 2026-08-24更新 · 查看发布机构来源
资料来源标准和方法来源
发布或实施日期 2026-01-01

食品及农产品检验应围绕产品类别、原料与配方、生产加工、标签声称、储运条件、抽样代表性和适用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项目。

是否适用特定食品安全指标、限量要求、标签规则或抽样方案,应以产品实际类别、标准版本、生产经营信息和委托目的为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07

报告和检测数据

水产新鲜度、营养和物种数据
兽药残留、重金属和生物毒素结果
微生物、寄生虫和环境样检测数据
产区、个体部位和冷链批次质量报告
常见报告用途
水产采购验收、加工和成品放行养殖用药、保鲜加工和冷链控制腐败、物种混入、毒素和致病菌排查
检测结果说明

不同可食部位、季节和海域可能产生差异,检测不替代海域环境或养殖过程合规审查。

动物源食品易受时间温度影响,结果只适用于本次样品;开封、解冻、配送或加工后的样品应与原包装样区分解释

乳品、肉制品与水产品结论对应受检样品、约定采样范围和规定条件,报告同时记录抽样、采样时点、运输保存、现场工况和标准版本

乳品、肉制品与水产品出现产品配方、原料来源、工艺、批次、法规、使用条件或检测目的变更时,按变更内容更新样品和项目组合

08

常见问题

01水产样品检测按整只还是可食部取样?

食品质量按正常可食部制样,污染溯源可将肌肉、内脏和鳃分别检测,部位和个体数明确记录。

02冷冻虾的冰衣会计入净含量吗?

按受控条件去除冰衣并称量产品净重,冰衣质量、解冻损失和包装标示分别列出。

03鱼类组胺异常怎样比较个体差异?

同批多个个体独立取样或形成明确混样,异常气味个体与正常个体分开检测。

04贝类毒素样品会保留采集海域信息吗?

记录海域、坐标、物种、采集日期、潮汐和可食组织,结果按产区批次归集。

05养殖水产兽药残留能追踪到养殖池吗?

产品样与养殖池、批次、投喂和用药台账关联,多个池塘使用独立样号。

06鱼糜制品能检查其他物种混入吗?

从均质鱼糜提取物种信息,按目标鱼种和常见混入物种开展分析并设置过程控制。

07生食水产品会增加哪些卫生关注?

加强致病菌、寄生虫、加工用水、刀具案板和冷链环境检测,样品保持原食用状态。

08水产冷链温度波动怎样与鲜度对应?

将温度记录与挥发性盐基氮、组胺、菌落、质构和感官数据按时间节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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